Friday, June 15, 2012

我也来个峡谷 127!


在这里工作已有四个月了, 再来的两个星期这份工作即将告一段落。 这段时间我住在位于八打灵和教会友人一起合租的双层排屋。 住宿步行至办公室只需十五分钟, 早上九时上班, 没有睡过头的烦恼最好。

我总会习惯性把雪隆区管叫吉隆坡, 这样一来他人就会“啊!吉隆坡!”易懂又不混淆。 靠近住家有一个“明天”美食中心。 我有个固执的习惯, 若是在那里吃晚餐, 一定会点了一份功夫饭。 是的没错, 是功夫饭, 这盘饭和中国人的功夫毫无关系, 基本上它就是普通的鸡肉饭, 加上一些肉酱。 离开之前会重复着同一个步骤, 买一份晚报回家, 偶尔会在711买一盒包装豆奶。

从事的工作是广告业, 和学院里所读的科系决然不同, 所以万事起头难。 对着生疏的工作性质, 刚开始还真是捏了一把冷汗, 但是过后情况改善了许多, 幸好有个很棒的同事指路。 工作上遇见的就是城市人口里时时道出的“现实面”。 我自称是个乡下人, 初时对城市抱着憧憬的“少年”。 这些现实面基本上就是, 工钱高不高, 生活费能否 cover 上司好不好, 加班问题严重不严重, 供保险, 供车供房。 谈恋爱的, 忠贞就好, 不要搞出太多劈腿或外遇的恼人事, 爱就在一起, 不爱就散, 无需附加伤害。

当然那时我最简洁的解读, 大都会所给予的梦想和空虚时相互矛盾的, 当时许多人往往在处理寂寞上, 手法用得不恰当, 结果把自己的生活越过越邋遢, 越过越颓废。 

有好几个晚上是兼职在外吊布条, 说是可以赚多钱没错, 凌晨三点四点入眠时, 车子仍在高速公路上奔驰。 这四个月在吉隆坡融入了都市人的生活, 白天时也懂得夜的黑。 这段时间我就把它称为我在吉隆坡的四个月之旅好了。 有时外地的朋友过来吉隆坡时约会吃饭的地方往往就是那几家, 有一些人是在吉隆坡待转机的, 有些是从国外回来暑假做些 internship. 夜间工作的地方是雪隆区最繁忙的公路, 工作不易且危险, 深深品尝到什么是血汗钱这东西。 弄脏了手, 刮伤了脚皮, 回到家就眠四个小时后又得起床上班。

还好最近在教会里的生活挺享受的, 所以生活的重心才不得偏移。 年头有一段时间, 每个周末都会和老板赴怡保公干, 顺便喝喝原始的白咖啡。 在怡保解闷的方式是到新 Jusco 的书店看书。 在购物商城闲逛早已不在我的字典里, 所以若是友人应邀我去 window shopping, 我只能说对不起不了。 闲逛就是一种浪费生命不是吗? 好的, 你说提倡享受生活, 对啊, 但不是去浪费时间每天去逛名牌包包或是去看 iphone ipad

夜晚教会的活动后, 车子前往焦赖的工厂拿货, 位于小云顶的山脚下。 夜晚十时, 在焦赖不难见到远方壮观闪烁的双峰塔和吉隆坡塔卓立在市中心, 高速公路 fly over 旁的城市夜景很美, 车子显得蚂蚁般微小, 穿梭在这个都市每个人的心中。 

最近的榴莲档如雨后春笋, 车子随便经过便可以赴一个榴莲盛会, 十令吉吃到饱! 这真让我看不起那些一公斤十令吉的榴莲。 这么一算, 还真是有近半年的时间没有碰到这种东西。 碰到榴莲我就化身成榴莲鬼, 算是朋友群中吃得惊人的那个了。 小学时有订购周报, 里头的榴莲公主是一个极度梦幻的漫画角色, 榴莲香气既能让他人变身。

榴莲刺插进指甲肉里让我痛不欲生, 让我觉得  Aron Ralston很变态, 上周六看了《127小时》, Aron Ralston 自己为自己截肢, 哦, 这勇气非常鼓舞我。 第一, 他坚持峡谷攀岩, 第二, 在死亡紧要关头求生的决心, 第三, 在困境中还能放肆地大笑。 今天牧师的分享很对, 站稳自己的立场, 一件事情每天做你就会成为专家; 一件事情用心地去做你就是赢家。 无论我们处在哪一个领域, 老掉牙的坚持努力不放弃是要一直持守着的。


7 comments:

Sasa said...

你的生活真的可以很精彩
所以,要怎樣的生活是自己給的
其實,你現在是在讀書還是已經畢業了?
有嗲亂...><

Anonymous said...

站稳自己的立场, 一件事情每天做你就会成为专家; 一件事情用心地去做你就是赢家。非常贊同這個句子...雖然那件事很艱難,但每天努力一點,就會達到了...你的部落格很有勵志的效果..

chloe mei said...

每每看完你的部落格,感触良多。很欣赏你的文笔,还有很棒的生活分享。加油啦~

Chris Lau said...

Sasa, 我现在属于间隔年阶段, 明年继续升学。 :)

Anonymous, 谢谢你啊, 共勉之! =D
Chloe, 你也要加油好吗? :) 生活愉快!

maxson said...

做不到主角里的截肢行为。。。哈哈

Chris Lau said...

我也做不到, 太恐怖了, 哈哈!

stiva said...

從你最新一篇看到這裡,因為你的“明天”美食中心勾起回憶。曾經我也住在附近—— taman sea.我愛大馬,出國後更愛她了。